如果未按新《公司法》要求繳足出資,可能面臨什么樣的法律責任?
如果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
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以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
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處以虛假出資或者未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
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
罰款。
如果公司未依照新《公司法》第四十條規定公示有關信息或者不如實公示有關
信息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處以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
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